家长朋友们,这份资助政策请收好!
教育有温度,资助暖万家
  • 发布人:广西商业技师学院
  • 时间:2026-04-01
  • 点击:1
  • 来源:学保科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您好!
       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,在资助宣传月之际,我校特向您解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。学校坚持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”,严格执行资助要求,构建免、助、奖全覆盖资助体系,精准帮扶困难学生,保障其顺利入学、安心就学。现将核心资助政策说明如下,敬请各位家长知悉。

一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

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。

资助标准: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,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,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,学生在校期间无需缴纳学费(不含住宿费)。

申请流程:新生申请流程:新生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审核表(附上户口簿地址页及学生姓名页信息)→班级初审→学校资助部门审核→公示→学生在《免学费名单表》上签字确认→将审定结果报至同级教育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老生申请流程:审核名单→公示→学生在《免学费名单表》上签字确认→将审定结果报至同级教育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

   二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 

 资助对象:监测对象家庭学生(脱贫不稳定家庭、边缘易致贫家庭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)未消除风险的学生;城乡低保家庭学生(城市低保、农村低保);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孤儿、烈士子女;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);脱贫不稳定家庭已消除风险的学生;曾享受过助学金(首次资助)且现已消除返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学生;低保边缘家庭学生(农村低边、城市低边),残疾,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(不含县镇)学生。

标准: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,根据贫困标签分三档发放,一档3300元/年、二档2300元/年、三档1300元/年,按学期发放。

申请流程:学生需在每年9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校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。

三、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政策
 (一)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 

奖励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、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  

申请条件: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%(含5%),或排名未进入5%但达到前30%(含30%)且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  

申请流程: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,经学校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,审批通过后奖学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。

(二)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 

奖励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  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2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  

申请条件:学习成绩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%,或排名未进入20%但达到前40%(含40%)且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。  

申请流程: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,经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,审批通过后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发放。

(三)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(助)学金 

奖励对象: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  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3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

申请奖学金条件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三、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,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;

申请助学金条件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,未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。

申请流程:学校组织申请,经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,审批通过后奖学金于每年12月30日前发放。

(四)校级奖学金

奖励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100-300元不等,一次性发放。

申请条件:奖励品学兼优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,无不及格科目。

申请流程: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,经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奖学金于每年12月30日前发放。

四、其他专项资助及补助政策

(一)大学生路费补贴 滋蕙计划

资助对象: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(含高职院校)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。

资助标准:区内院校500元/人,区外院校1000元/人,一次性发放。  

申请条件:脱贫家庭学生、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(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)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、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。

申请流程: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原就读中职阶段学校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》随同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等复印件提交学校。学校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资助资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发放。

(二)雨露计划

符合条件的脱贫户、监测户家庭学生,需由家长或学生本人,在规定时间内,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(社区)提交申请,学校不统一代收材料、不代为申报,如需学籍证明,可联系班主任办理。

五、诚信申请与家校配合须知

(一)诚信申报:申请资助需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,严禁弄虚作假、虚报瞒报,一经查实,将取消资助资格,追回资助资金,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。

(二)配合审核: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资助工作,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,主动与班主任沟通,确保资助资格审核精准高效。

(三)感恩教育:希望家长与学校携手,加强对孩子的感恩教育与励志教育,引导孩子珍惜资助机会,勤奋学习、苦练技能,以优异成绩回报家庭、回馈社会。 

六、咨询渠道

若您对资助政策有疑问,或需要协助办理资助申请,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咨询:

(一)联系孩子所在班级班主任,进行一对一政策解答;

(二)前往学校学保科资助办104室现场咨询;

(三)拨打资助热线0773-2690807进行咨询。

各位家长,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的共同呵护,国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撑起了求学的“保护伞”,为职业教育学子铺就了技能成才路。我们将始终坚守教育初心,把学生资助工作做细做实,让每一份关爱都落到实处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无忧求学、逐梦前行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让我们同心协力,助力孩子学有所成、前程似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