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示教育|法律红线不可触,酒驾醉驾必严惩!
  • 发布人:广西商业技师学院
  • 时间:2024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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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党委办

一、酒驾醉驾如何判定?

(一)酒驾

酒驾,即酒后驾驶,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20mg/100ml,但小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这种状态下,驾驶人员的反应速度、判断力和协调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,但仍未完全丧失个人意志。

(二)醉驾

醉驾,即醉酒驾驶,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在这种状态下,驾驶人员往往已经部分或完全丧失个人意志,无法有效控制车辆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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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酒驾醉驾应承担的后果有哪些?

(一)法律后果

1.暂扣或吊销驾驶证

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,并处以罚款。

•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将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2.罚款

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除了吊销驾驶证外,还可能面临更高的罚款。

3.拘留

•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将面临十日以下的拘留。

•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将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4.刑事责任

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构成危险驾驶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可能面临拘役并处罚金。

•若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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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社会后果

1.影响个人声誉

•酒驾醉驾行为一旦被查处,将严重影响个人声誉和形象,可能给个人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。

2.家庭破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•酒驾醉驾可能导致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,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和损失,甚至导致家庭破裂。

3.经济损失

•酒驾醉驾者需要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,包括车辆维修费用、医疗费用、赔偿费用等。

•同时,酒驾醉驾行为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,进一步加重经济损失。

4.社会信任度下降

•酒驾醉驾行为会破坏社会信任,让公众对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产生质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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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如何预防?

为了避免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,我们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:

(一)增强法律意识

加强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宣传和教育,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。

(二)指定驾驶员

在聚会或饮酒场合,指定不喝酒的驾驶员负责驾车,确保大家都能安全回家。

(三)使用代驾服务

饮酒后可以选择使用代驾服务,将车辆和人员安全送回家中。

(四)安装酒精锁

在车辆上安装酒精锁等防酒驾设备,防止酒驾行为的发生。

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!”让我们从自己做起,用实际行动支持酒驾醉驾警示教育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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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酒驾醉驾涉及的相关纪法条款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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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【危险驾驶罪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
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
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
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
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
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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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,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,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,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党员犯罪,被单处罚金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

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
(一)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(含宣告缓刑)的;

(二)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;

(三)因过失犯罪,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(不含三年)有期徒刑的。

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(含三年)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、拘役的,一般应当开除党籍。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,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,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。